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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苏宁易购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苏宁国际就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的合同纠纷收到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万达集团支付剩余资金17.47亿元及相应延期付款损失。
公告称,2018年1月,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指定苏宁国际出资受让万达商管4.02%股份。但因万达商管上市受阻等事宜,双方后续合作履约出现分歧。
2024年10月,苏宁易购正式公告起诉万达集团,认为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且触发股份回购条款,要求万达支付股份回购款50.41亿元。苏宁易购及子公司同时在南京中院发起要求万达集团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的诉讼。本次公告的判决正是针对该付款义务诉讼。
值得关注的是,苏宁易购此前发起的50.41亿元股份回购仲裁请求已于2025年7月未获支持。苏宁易购在公告中表示,将继续通过诉讼、仲裁等合法路径维护公司权益。
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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