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皇庭国际发布公告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旗下核心资产皇庭广场以30.53亿元'以物抵债'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AMC)旗下机构,这意味着该项目正式易主。
皇庭国际表示,深圳皇庭广场作为公司主要资产,本次以物抵债后公司将失去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日常经营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深圳皇庭广场项目收入36,860.28万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56.03%。本次以物抵债后,公司将失去该部分业务收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皇庭广场的评估值为57.498亿元,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归母净资产为1.72亿元,以物抵债后公司净资产约为-19.21亿元。
资料显示,皇庭广场的前身为晶岛国际购物广场。2010年,皇庭国际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取得项目控制权,将其更名为皇庭广场。2013年12月,皇庭广场开业,此后皇庭国际一直持有并运营该项目。
2016年3月,皇庭国际子公司融发投资以皇庭广场作抵押,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亿元,期限5年。但2021年,因贷款到期未偿,皇庭广场被申请查封。
2022年3月,皇庭国际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拟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参考价格为74.93亿元。后续,其又将转让参考价格直接下调18.73亿元至56.2亿元,降幅达到25%,但两次挂牌均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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